广州医保人数逐年下降收不抵支 居民称参保致贫

http://www.69jk.cn 2012年12月29日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记者统计,共10名陈述人认为合理可行;其余8名陈述人认为不合理可行。

  医保处处长:广州参保人数逐年下降,长此以往收不抵支,医保制度甚至可能崩溃

  反对者则说:月收入2000元的人一大把,一个月交800多元,岂不成"参保致贫"?

  昨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网络听证会进入陈述人辩论环节第一天,条例中强制规定“全民参保”: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应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其他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这种“强制所有居民参加医保”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昨天18名陈述人展开了网络辩论。

  支持

  张开云(华南农业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系教授)

  黄翠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

  梁琪 (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管理者)

  王深明(广东省医院协会医疗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桂珍(农民)

  伍锦明(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

  张学文(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

  陈全福(医生)

  莫利 (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老师)

  曾报春(广州市政协委员)

  张学文:多数居民可承受医保缴费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表示,广州的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多数居民可承受参保缴费负担(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享受政府资助)。全民参保是实现人人“病有所医”的根本措施。疾病的风险普遍存在,且具有不确定性,在人们对疾病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的情况下,政府应当果断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强制措施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其介绍,目前广州市参保人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长此以往,医保基金将收不抵支,医保制度甚至可能遭遇崩溃的厄运,其最终结果将是人人失去医疗保障。

  黄翠英:强制参保是保障居民健康

  广外学生黄翠英表示,没钱的人觉得不生病就是赚到钱了,一旦生病看不起病,要么强忍着不去理要么随便处理,那么谁来保障这些人群的健康?显然政府具有不可推托的义务。强制医保只是要强化社会民众的意识生命健康是人最重要的权利。

  从大多数不愿参加医保的民众的观点上看,并不是他们不想参加医保,而是无力缴纳医保的费用。这就说明医保确实有它的优越性,无力担负或难以担负医保费用的人,政府给予少缴或不缴的优惠,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医保的待遇。

  反对

  马俊 (广州帘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

  郑涛 (退休)

  钟银冰(萝岗区太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

  葛自丹(广州市人大代表)

  赵绍华(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卫红(待业)

  叶雪文(广州市人大代表)

  梁健朝(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员)

  赵绍华:缺乏上位法的依据

  律师赵绍华指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第一条写明本条例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下称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本条例立法所根据的上位法社会保险法并没有规定城乡居民必须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因此,此规定缺乏上位法的依据。

  该条例实施也较困难,不具有可行性。街道办及镇政府想履行义务,居民不参加又奈何?条例未对居民及学生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处罚措施,却对街道办及镇政府、学校的违法行为加以处罚,无异于板子打错了地方。

  马俊:收入低者交不起参保费

  工程师马俊表示,目前的医保条例已经强制企业为职工参保,立法强制户籍居民参保更加难以执行,可操作性比较低。

  其次,医保应具有“劫富济贫”的二次分配功能。现有条例虽然照顾到了大量低保、残疾和失业无业人群,但目前实际上不少人仍交不起医保社保。现在实际月收入2000元左右的人有很多,扣除租房子、吃饭和交通费等必要生活开支,剩下的可支配收入低于500元很正常,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社保每月一共是800多元。对于这部分人,强制参保起不到防止“因病致贫”的作用,反而起了“参保致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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